各院部、处室: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11号)文件精神,我院现就做好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技能考试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在我院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专职人员,要求已参加我省或相应省统一组织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一)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
1.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品德及身心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2.体检合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精神,由高校指定二级以上医院集中体检。
3.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教师资格考试及任教条件。
1.参加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报名
6月19日前,请将《陕西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请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陕西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将在学院官网公示5天(公式时用出生年月代替身份证号)。
(二)技能考试
1.技能考试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27日至8月31日进行,将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具体安排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技能考试。
2.技能考试内容与形式
(1)课程介绍。主要说明本门课程的内容体系、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及运用的教学方法等。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2)内容讲授。考生对自选教学内容进行讲授。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3)答辩点评。学科评议组对考生就讲授内容进行提问,对存在的教学问题做出诊断,并给出改进性的反馈意见。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4)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优秀、75—89分良好、60—74分合格,59分以下不合格。
(三)体格检查
请申请人下载《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于资料审核前在陕西省域内二级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事宜,并将体检表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四)认定网报
教师发展中心负责通知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于 9月11日至9月1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
(五)材料审核
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高校应将《陕西省 2020 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和普通话信息在网报时经过系统比对的不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体检表、申请人2019-2020 学年度教学计划原件,校园网公示截屏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报省教育厅审查。
(六)资格认定
11月10日前,省教育厅进行最终数据处理与编号,下发合格人员名单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证书办理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格审查。不接收申请资料不齐全的申请,不得为本校非教学人员和校外人员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党校学历(除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2020年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高校兼职教学人员、高校教辅人员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二)规范证书照片要求。2020 年起,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 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三)科学制定方案。我院和技能考点院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按照统一要求和灵活选择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时间,妥善安排好技能考试和体检等相关工作。
(四)确保认定质量。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 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把好教师入口质量关,确保教师队伍素质的关键。应充分认识到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邵静云 电话: 029-82355839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6月15日